标注 – 第 8 页(位置 #116-117)
感觉的原因就是对每一专司感觉的器官施加压力的外界物体或对象。
标注 – 第 8 页(位置 #122-123)
一切所谓可感知的性质都存在于造成他们的对象之中,它们不过是对象借以对我们的感官施加不同压力的许多种各自不同的物质运动。
标注 – 第 11 页(位置 #157-157)
想象便不过是渐次衰退的感觉,
标注 – 第 11 页(位置 #158-159)
人在清醒时感觉的衰退,原非感觉中所发生的运动在衰退,只不过是被障蔽而已,
标注 – 第 11 页(位置 #166-169)
这种渐次消失的感觉,当所指的是事物本身(我的意思是幻象本身)时,那我们就象我在前面所说的一样,称之为想象。但如果所指的是衰退的过程,意思是讲、感觉的消退、衰老或成为过去时,我们就称之为记忆。因此,想象和记忆就是同一回事,只是由于不同的考虑而具有不同的名称。
标注 – 第 16 页(位置 #243-244)
思维系列或心理讨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无定向的、无目的的和不恒定的。
标注 – 第 17 页(位置 #253-258)
第二种思维系列由于受某种欲望和目的控制,比前者更恒定。因为我们想望或惧怕的事物所产生的印象是强烈而持久的,如果暂时中断的话,也会很快地恢复。其强烈的程度有时能妨碍睡眠或使我们惊醒。有了欲望,就会想到我们以往看到曾经产生过类似现有目标的某种方法,从这种思想出发,又会想到取得这种方法的方法;这样连续下去,直到我们能力所能及的某一起点为止。这种目的由于印象强烈而常常出现在心中,当我们的思想开始迷走的时候,就立刻会被拉回原来的思路。
标注 – 第 19 页(位置 #277-279)
一个人对过去事物的经验比另一人多多少,他也就比另一人谨慎多少,其预测失算的情形也就少多少。自然界中所存在的只有现实,过去的事物只能在记忆中存在,而未来的事物则根本不存在。未来只是心灵将过去行为的序列应用于现存行为序列而造成的假设;经验最丰富的人所作出的假设最为肯定,但亦并非完全肯定。
标注 – 第 20 页(位置 #297-301)
我们所想象的任何事物都是有限的。因此,没有任何事物的观念或概念是可以称为无限的。任何人的心中都不可能具有无限大的映象,也不可能想象出无限的速度、无限的时间、无限的外力、无限的力量。当我们说任何事物是无限的时候,意思只是我们无法知道这种事物的终极与范围,所知道的只是自己无能为力。因此,称上帝之名并不是为了让我们去想象上帝,因为上帝是不可思议的,其伟大与力量是无法想象的;称上帝之名只是为了使我尊敬上帝。
标注 – 第 23 页(位置 #347-348)
世界上除了名词以外便没有普遍,因为被命名的对象每一个都是一个个体和单一体。
标注 – 第 25 页(位置 #373-373)
真实和虚假只是语言属性,而不是事物的属性。
标注 – 第 25 页(位置 #374-375)
没有语言的地方,便不可能有真实或虚假存在;错误倒是可能有的,比方我们预计某种事情不会发生、或怀疑某种事情不曾发生过时便是这样。但在任一种情形下,我们都不可能说这人不真实。
标注 – 第 25 页(位置 #381-383)
如定义是随随便便定的,就要加以修正或自己重定。因为定义的错误在计算进行时会自行增殖,并且会引导着人们得出荒谬的结论;这些他们最后会看出来,但要是不从荒谬结论的根源所在的开始之处起重新算过,他们就不能免于荒谬。
标注 – 第 27 页(位置 #407-408)
所有这些名词都是使一种物体或物质与另一种物质或物体相区别的偶性和特性的名词,人们称之为抽象名词;因为它们不是从物质中抽绎出来的,而是从物质的计算中抽绎出来的。
标注 – 第 30 页(位置 #454-460)
这些运算法并不限于数字方面,而是所有可以相加减的事物全都适用,因为正象算术家在数字方面讲加减一样,几何学家在线、形(立体与平面)、角、比例、倍数、速度、力与力量等等方面也讲加减,逻辑学家在语词系列、两个名词相加成为一个断言、两个断言相加成为一个三段论法、许多三段论法形成一个证明以及从一个三段论证的总结或结论中减去一个命题以求出另一个命题等等方面,也同样讲加减运算。政治学著作家把契约加起来以便找出人们的义务,法律学家则把法律和事实加起来以便找出私人行为中的是和非。总而言之,不论在什么事物里,用得着加减的地方就用得着推理,用不着加减法的地方就与推论完全无缘。
标注 – 第 34 页(位置 #521-525)
理性不象感觉和记忆那样是与生俱来的,也不象慎虑那样单纯是从经验中得来的,而是通过辛勤努力得来的。其步骤首先是恰当地用名词,其次是从基本元素——名词起,到把一个名词和另一个名词连接起来组成断言为止这一过程中,使用一种良好而又有条不紊的方法;然后再形成三段论证,即一个断言与另一个断言的联合,直到我们获得有关问题所属名词的全部结论为止。这就是人们所谓的学识。
标注 – 第 36 页(位置 #540-542)
人类的心灵之光就是清晰的语词,但首先要用严格的定义去检验,清除它的含混意义;推理就是步伐,学识的增长就是道路,而人类的利益则是目标。反之,隐喻、无意义和含糊不清的语词则象是鬼火,根据这种语词推理就等于在无数的谬论中迷走,其结局是争斗、叛乱或屈辱。
标注 – 第 36 页(位置 #543-545)
积累许多经验就是慎虑,同样的道理,积累许多学识就是学问。一般对于两者虽然都只用智慧这一个字来表示,但拉丁人对于慎虑和学问却始终是加区别的,他们把前者归于经验,把后者归于学识。
标注 – 第 36 页(位置 #545-547)
一个人天生十分善用武器,并且用法也十分熟练;另一人则除开熟练之外,还学得一门学识,知道在一切可能的姿势中,从哪里进攻敌手或被敌手进攻,从哪里防御。前者的能力对于后者而言,就相当于慎虑对学问的关系。
标注 – 第 38 页(位置 #581-583)
爱与欲望便是一回事,只是欲望指的始终是对象不存在时的情形,而爱则最常见的说法是指对象存在时的情形。同样的道理,嫌恶所指的是对象不存在,而憎所指的则是对象存在时的情形。
标注 – 第 39 页(位置 #588-590)
既不欲求又不憎恨谓之轻视;轻视就是心在抵抗某些事物的作用中的无动或不驯从状态;产生这种状态的原因是心已经由于其他更有力的事物而他移,或是由于对被轻视的事物缺乏经验。
标注 – 第 39 页(位置 #594-597)
善、恶和可轻视状况等语词的用法从来就是和使用者相关的,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单纯地、绝对地是这样。也不可能从对象本身的本质之中得出任何善恶的共同准则,这种准则,在没有国家的地方,只能从各人自己身上得出,有国家存在的地方,则是从代表国家的人身上得出的;也可能是从争议双方同意选定,并以其裁决作为有关事物的准则的仲裁人身上得出的。
标注 – 第 40 页(位置 #613-615)
愉快或高兴便是善的表象或感觉,不高兴或烦恼便是恶的表象或感觉。 因此,一切欲望和爱好都多少伴随出现一些高兴,而一切憎恨或嫌恶则多少伴随出现一些不愉快和烦恼。
标注 – 第 41 页(位置 #619-620)
不愉快有些是感觉方面的,被称为痛苦;另一些则是对结果的预期方面的,被称为悲伤。
标注 – 第 41 页(位置 #624-646)
当人们具有能达成的看法时,欲望就称为希望。 同样,不具有这种看法时就称为失望。 当人们具有对象将造成伤害的看法时,嫌恶就称为畏惧。 同样具有通过抵抗免除伤害的希望时就称为勇气。 突然上来的勇气称为愤怒。 常存的希望称为自信。 常存的失望就是不自信。 当我们看到他人遭受巨大伤害,并认为是强暴行为所造成的,因而产生的愤怒就称为义愤。 希望他人好的欲望称为仁慈、善意或慈爱;这种欲望如果是对人类普遍存在的,便称为善良的天性。 对财富的欲望称为贪婪。这一名词永远用于贬责的意义,因为竞求财富的人,在别人取得财富时,是不痛快的。虽然这种欲望本身究竟应当加以谴责,还是可以容许,要看追求财富的方法而定。 地位或优先权的欲望就是野心。这一名词也由于上述理由而用于坏的意义。 对达成目的无大助益的事物的欲望,以及对妨害不大的事物的畏惧,都称为怯懦。 对小助益和小妨害的轻视就称为豪迈。 在死亡或受伤的危机下所表现的豪迈就称勇敢或刚毅。 在财富的使用上所表现的豪迈就称为大方。 在同样卑微情况下表现出来的怯懦,根据是否被人喜欢,而称为可怜;或寒酸。 为了交往相处而对人产生的爱称为亲切。 单纯为了愉悦感官而产生的对人的爱称为自然的情欲。 回味、构想过去的愉快而对人产生的爱称为咏味。 专爱一人而又想专其爱的爱情谓之爱的激情。 同样,爱具有施爱而不见答的畏惧心理时,谓之嫉妒。 施害他人,使之谴责自己所作的某种事情的欲望谓之报复。
标注 – 第 43 页(位置 #657-660)
因对新奇事物的理解而产生的快乐,称为欣羡,这只有人类才有。因为它激起探知原因的欲望。 因构想自己的权势与能力而产生的快乐就是所谓自荣的欣喜心情。这种心情所根据的,如果是自己以往行为的经验,便与自信相同。但如果仅是根据他人的谀词,或仅是自己假想一套以自得其乐,便是虚荣。
标注 – 第 44 页(位置 #665-669)
骤发的自荣是造成笑这种面相的激情,这种现象要不是由于使自己感到高兴的某种本身骤发的动作造成的,便是由于知道别人有什么缺陷,相比之下自己骤然给自己喝彩而造成的。最容易产生这种情形的人,是知道自己能力最小的人。 这种人不得不找别人的缺陷以便自我宠爱。因此,多笑别人的缺陷,便是怯懦的征象。因为伟大的人物的本分之一,就是帮助别人,使之免于耻笑,并且只把自己和最贤能的人去相比较。
标注 – 第 45 页(位置 #681-682)
轻视他人的灾难或无动于衷,人们称之为残忍,这是由于自己的幸福有保障而产生的。因为任何人对别人的大灾难感到幸灾乐祸,而又不是出于自身其他目的的人,我认为是不可能的。
标注 – 第 55 页(位置 #837-839)
当一个有谋划在胸的人考虑了大量事物以后,如果观察出了这些事物怎样有助于他的谋划,或是对于哪一种计划有用,而其观察又属难能鲜见时,那么他的智慧就称为慎虑。这种智慧有赖于大量的经验以及对类似事物与其后果的记忆。
标注 – 第 57 页(位置 #860-862)
对每一事物都抱着无所谓、漠不关心的情绪,便是轻浮和精神涣散,而对任何一种事物的激情比旁人一般的情形更强和更激烈,便是所谓的颠狂。
标注 – 第 59 页(位置 #892-892)
酒的效果取消了一切伪装,使他们看不到自己激情的丑陋。
标注 – 第 61 页(位置 #933-934)
圣经之作只是向人昭示天国,并使他们准备好作上帝忠顺的子民。至于世界及其哲学则让世人去争论,以便锻炼他们的自然理性。
标注 – 第 62 页(位置 #948-949)
普通人很少会讲无意义的话,因此他们便被那些卓越的人物认为是愚夫。
标注 – 第 65 页(位置 #986-989)
人类权势中最大的,是大多数人根据自愿同意的原则联合起来,把自身的权势总合在一个自然人或社会法人身上的权势;这种自然人或法人有时是根据自己的意志运用全体的权势,如国家的权势等就是这样;有时则是根据各分子的意志运用,如党派或不同党派的联盟就是这样。因此,拥有仆人是权势、拥有朋友也是权势,因为这些都是联合起来的力量。
标注 – 第 65 页(位置 #994-995)
使一个人受到许多人爱戴或畏惧的任何品质或其声誉都是权势,因为这是获得许多人帮助或服务的手段。
标注 – 第 66 页(位置 #1002-1004)
学识是一种微小的权势,因为它在任何人身上都不是很显著,因而也不易被人公认;而且除开在少数人身上以外,连小权势都不是,在这些人身上也只限于少数事物。因为学问的本质规定它除开造诣很深的人以外就很少有人能知道它。
标注 – 第 67 页(位置 #1020-1022)
馈与厚礼就是尊重,因为这是要购求他的保障,并承认他有权势。赠与微物就是轻视,因为这不过是略施小惠,说明自己认为,所需要者只是些小的帮助而已。
标注 – 第 67 页(位置 #1025-1026)
对人显示爱或畏惧的任何迹象都是尊重,因为爱或畏惧就是高度评价。轻蔑或爱惧不及所期望的程度便是轻视,因为这是评价不足。
标注 – 第 70 页(位置 #1059-1062)
当机立断是令人尊重的,因为这就是藐视微小的困难和危险犹豫不决则是不令人尊重的,因为这说明对小利小害重视过多。因为当一个人在时间所能允许的限度内长时间权衡事物而不能决断时,那种利害分量的差别就只会是很小的;因此,如果他不能作出决断,那就是过分重视小事,而过分重视小事就是怯懦。
标注 – 第 74 页(位置 #1129-1131)
幸福就是欲望从一个目标到另一个目标不断地发展,达到前一个目标不过是为后一个目标铺平道路。所以如此的原因在于,人类欲望的目的不是在一顷间享受一次就完了,而是要永远确保达到未来欲望的道路。
标注 – 第 75 页(位置 #1142-1146)
追求安逸与肉欲之乐的欲望使人服从一个共同的权力。 因为有了这种欲望之后,人们就会放弃那种通过自身勤奋努力可望获得的保障。畏死惧伤也使人产生同样的倾向,其理由也相同。反之,贫困、倔强的人则对他们的现状不满。热衷于兵权的人也是一样,他们都倾向于继续保持造成战争的原因。并为此而挑起事端,制造叛乱;因为战功之荣,除征战以外是无法获得的,而要挽回败局,除了卷土重来,也别无希望。
标注 – 第 76 页(位置 #1155-1156)
恩惠使人感恩,感恩就是羁轭,无法报偿的感恩就是永世无法摆脱的羁轭。
标注 – 第 77 页(位置 #1175-1176)
如果一个人遇事斟酌,到采取行动的时刻临近时还看不清怎样做最好,那便说明采用哪种方式在动机上的差别并不大。因此,这时还不决定便是掂斤播两的计较琐事而坐失时机,而这就是怯懦。
标注 – 第 77 页(位置 #1177-1179)
节俭在穷人虽然是美德,但却使人不适于完成需要许多人的力量来一起完成的事。 因为他们的努力要用报酬来哺育和保持活跃,而这样则减弱了他们的努力。
标注 – 第 93 页(位置 #1412-1414)
就体力而论,最弱的人运用密谋或者与其他处在同一种危险下的人联合起来,就能具有足够的力量来杀死最强的人。
标注 – 第 93 页(位置 #1418-1423)
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自己比一般人强;也就是说,都认为除开自己和少数因出名或赞同自己的意见而得到自己推崇的人以外,其他所有的人都不如自己。因为根据人类的本性说来,不论他们承认有多少人比自己机灵、比自己口才好、比自己学问好,但却不会相信有很多人能像自己这样聪明。因为人们看自己的智慧时是从近旁看的,而看他人的智慧时则是从远处看的。但这倒是证明人们在这一点上平等而不是不平等。因为一般说来,任何东西分配平均时,最大的证据莫过于人人都满足于自己的一分。
标注 – 第 94 页(位置 #1429-1430)
由于人们这样互相疑惧,于是自保之道最合理的就是先发制人,也就是用武力或机诈来控制一切他所能控制的人,直到他看到没有其他力量足以危害他为止。
标注 – 第 94 页(位置 #1434-1438)
在没有权力可以使大家全都摄服的地方,人们相处时就不会有快乐存在;相反地他们还会有很大的忧伤。因为每一个人都希望共处的人对自己的估价和自己对自己的估价相同。每当他遇到轻视或估价过低的迹象时,自然就会敢于力图尽自己的胆量(在没有共同权力使大家平安相处的地方,这就足以使彼此互相摧毁)加害于人,强使轻视者作更高的估价,并且以诛一儆百的方式从其他人方面得到同样的结果。
标注 – 第 95 页(位置 #1444-1444)
在没有一个共同权力使大家摄服的时候,人们便处在所谓的战争状态之下。
标注 – 第 97 页(位置 #1474-1475)
没有共同权力的地方就没有法律,而没有法律的地方就无所谓不公正。暴力与欺诈在战争中是两种主要的美德。
标注 – 第 98 页(位置 #1490-1491)
著作家们一般称之为自然权利的,就是每一个人按照自己所愿意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天性——也就是保全自己的生命——的自由。
标注 – 第 99 页(位置 #1515-1518)
一个人放弃或让出自己的权利时,并不是给予任何其他人以他原先本来没有的权利,因为每一个人对任何事物没有一件是不具有自然权利的。他象这样做不过是退让开来,让这人不受他的妨碍享受其原有的权利而已,这并不指不受其他人的妨碍。所以一人消失权利使另一人得到的效果只不过是相应地减少了这人运用自己原有权利的障碍而已。
标注 – 第 101 页(位置 #1540-1541)
权利的互相转让就是人们所谓的契约。
标注 – 第 104 页(位置 #1584-1585)
如果信约订立之后双方都不立即履行,而是互相信赖,那么在单纯的自然状态下(也就是在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状态下)只要出现任何合理的怀疑,这契约就成为无效。
标注 – 第 110 页(位置 #1675-1677)
没有所有(即没有所有权)的地方就没有不义存在;而强制权力没有建立的地方(也就是没有国家的地方)就没有所有权存在;在那种地方所有的人对一切的东西都具有权利;因之,没有国家存在的地方就没有不义的事情存在。
标注 – 第 110 页(位置 #1677-1678)
正义的性质在于遵守有效的信约,而信约的有效性则要在足以强制人们守约的社会权力建立以后才会开始,所有权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
标注 – 第 115 页(位置 #1758-1761)
赠与是自愿的,而一切自愿行为,对每一个人说来,目的都是为了自己的好处。人们如果看到自己将在这方面吃亏,恩惠或信任也就不会开始了,从而互助和人与人之间相互的协调也就不会开始了。这样一来,人们便会仍旧处在战争状态当中,这跟第一和基本自然法所主张的寻求和平是背道而驰的。违反这条自然法就称为忘恩,它对恩惠的关系就像不义对信约义务的关系一样。
标注 – 第 116 页(位置 #1774-1775)
在报复中,也就是在以怨报怨的过程中,人们所应当看到的不是过去的恶大,而是将来的益处多。
标注 – 第 117 页(位置 #1786-1788)
他的意思好像是说:主仆之分不是由于人们同意而产生的,乃是由于智力的差别而产生的。这种说法不但违反理性,而且也违反经验;因为世间很少人会愚蠢到不愿意自己管自己的事而宁愿受治于人的。
标注 – 第 129 页(位置 #1977-1979)
这些动物之中,共同利益和个体利益没有分歧;它们根据天性会为自己的个体利益打算,这样也就有助于公共利益。但人类的快乐却在于把自己和别人作比较,感到得意只是出人头地的事情。
标注 – 第 130 页(位置 #1980-1982)
但在人类之中则有许多人认为自己比旁人聪明能干,可以更好地管理公众;于是便有些人力图朝某一个方向改革,另一些人又力图朝另一方向改革,因而使群体陷入纷乱和内战之中。
标注 – 第 135 页(位置 #2070-2073)
决定哪些学说和意见有害于和平,哪些有利于和平,决定对人民大众讲话时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和什么程度内应受到信任、以及决定在一切书籍出版前,其中的学说应当由谁来审查等都属于主权范围。因为人们的行动来自意见,为了他们的和平和协调起见,良好地管理人们的意见就是良好地管理人们的行为。
标注 – 第 140 页(位置 #2140-2143)
所有的人都天生具有一个高倍放大镜,这就是他们的激情和自我珍惜;通过这一放大镜来看,缴付任何一点点小款项都显得是一种大的牢骚根源。但他们却不具有一种望远镜(那就是伦理学和政治学),从远方来看看笼罩在他们头上,不靠这些捐税就无法避免的灾祸。
标注 – 第 141 页(位置 #2155-2158)
在历史和政治书籍中还有其他的政体名称,如僭主政体和寡头政体等。但这些并不是另外的政府形式的名称,而只是同一类政府形式遭人憎恶时的名称。因为在君主政体之下感到不满的人就称之为僭主政体,而不高兴贵族政体的人就称之为寡头政体。同样的道理,在民主政体之下感到不满的人就称之为无政府状态,意思就是没有政府的状态。
标注 – 第 143 页(位置 #2181-2185)
公私利益结合得最紧密的地方,公共利益所得到的推进也最大。在君主国家中,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是同一回事。君主的财富、权力和尊荣只可能来自人民的财富、权力和荣誉。因为臣民如果穷困,鄙贱或由于贫乏、四分五裂而积弱,以致不能作战御敌时,君主也就不可能富裕、光荣与安全。然而在民主政体或贵族政体中,公众的繁荣对于贪污腐化或具有野心者的私人幸运说来,所能给予的东西往往不如奸诈的建议、欺骗的行为或内战所给予的那样多。
标注 – 第 159 页(位置 #2438-2441)
自由一词就其本义说来,指的是没有阻碍的状况,我所谓的阻碍,指的是运动的外界障碍,对无理性与无生命的造物和对于有理性的造物同样可以适用。不论任何事物,如果由于受束缚或被包围而只能在一定的空间之内运动、而这一空间又由某种外在物体的障碍决定时,我们就说它没有越出这一空间的自由。
标注 – 第 160 页(位置 #2443-2444)
但当运动的障碍存在于事物本身的构成之中时,我们往往就不说它缺乏运动的自由,而只说它缺乏运动的力量,像静止的石头和卧病的人便都是这样。
标注 – 第 160 页(位置 #2450-2452)
从自由意志一词的用法中,我们也不能推论出意志、欲望或意向的自由,而只能推论出人的自由;这种自由就是他在从事自己具有意志、欲望或意向想要做的事情上不受阻碍。
标注 – 第 162 页(位置 #2475-2477)
法律没有一个人或一群人掌握武力使之见诸实行,就无力保护他们。因此,臣民的自由只有在主权者未对其行为加以规定的事物中才存在,
标注 – 第 164 页(位置 #2504-2506)
然而人们很容易被自由的美名所欺骗,并由于缺乏断判力不能加以区别,以致把只属于公众的权利当成了个人的遗产和与生俱来的权利。当这种错误得到以这方面的著作闻名的人的权威肯定时,就无怪乎它会产生骚乱,并使政权更迭不已。
标注 – 第 184 页(位置 #2819-2822)
全部司法权在本质上都属于主权范围,所以一切其他的法官都只是具有主权的某一人或某些人的大臣。由于争讼有事实的与法理的两种,所以审判便有些是关于事实的,有些是关于法理的;于是在同一争讼中就可能有两个法官:——一个审定事实,另一个决断法理。
标注 – 第 194 页(位置 #2963-2966)
建议与命令之间便有一个很大的区别存在:——命令是为了本人的利益,建议是为了别人的利益。从这一点上又产生了另一区别:——人们有义务要执行命令,正像他订立信约要服从的情形一样;但他却没有义务要做别人建议他的事情,因为不采取建议所受到的伤害只及于他自己;要是他订立信约要服从时,那么建议就变成命令的性质了。
标注 – 第 197 页(位置 #3013-3014)
良好的参议者的第一个条件为:“本身的目的与利益不能和对方的目的与利益相矛盾”。
标注 – 第 200 页(位置 #3058-3059)
那些不愿意偏离目标的人,四处观看时虽是用两只眼睛,但描准时却从来就只用一只眼。
标注 – 第 210 页(位置 #3209-3211)
伦理道德虽然天然是合乎理性的,但唯有通过主权者才能成为法律,否则我们把自然法称为不成文法就是一个大错误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看到所发表的书籍已经是汗牛充栋了,其中互相矛盾和自相矛盾之处是不可胜计的。
标注 – 第 220 页(位置 #3369-3371)
罪恶非但是指违犯法律的事情,而且也包括对立法者的任何藐视。因为这种藐视是一举将他所有的法律破坏无余。这样说来,罪恶便不仅在于为法律之所禁为、言法律之所禁言,或不为法律之所令为。而且也在于犯法的意图或企图。
标注 – 第 224 页(位置 #3433-3438)
从正确的原则中作出谬误的推论。 这种事情通常发生在草率从事、对于将要做的事情急于下结论和作决定的人身上。 这种人都自命理解甚高,同时又认为这种性质的事情不需要时间和研究、而只要有一般的经验和优良的天赋智慧就够了;这些东西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是不具备的。然而困难不亚于此的关于是非问题的知识,却没有人不经过长期深入的研究就自称具有。这些推理的缺陷,没有一种能作为恕宥任何自称处理私人事务的人的罪行的根据,只是其中有一些可以使罪行减轻。
标注 – 第 226 页(位置 #3453-3454)
虚荣的人除非同时也很怯懦,否则就容易发怒。他们比别人更容易把一般谈话中不客气的地方当成轻视。
标注 – 第 231 页(位置 #3529-3531)
同一种行为如果原先旁人经常被惩罚,就比原先有许多免罪的先例时罪恶重。因这些先例就是主权者自己给予的许多免罪的希望。而使人具有这种可以得到宽恕的希望和设想、以致鼓励他犯法的人本身也就参与了这种犯法行为,按理说来他就不能使违犯者负完全责任。
标注 – 第 232 页(位置 #3549-3549)
统治者必须留意自己直接禁止的事,不要又以旁敲侧击的方式加以纵容。
标注 – 第 238 页(位置 #3638-3639)
一个臣民如果不论原先对叛国罪规定了什么惩罚,仍然明知故犯地以言语或行为否认国家代表者的权力,代表者就可以合法地按照自己的意志使他遭受任何损害。
标注 – 第 238 页(位置 #3638-3642)
一个臣民如果不论原先对叛国罪规定了什么惩罚,仍然明知故犯地以言语或行为否认国家代表者的权力,代表者就可以合法地按照自己的意志使他遭受任何损害。 因为他拒绝服从就是否认法律已经规定的惩罚,因之他作为国家的公敌便罪有应得,也就是要随代表者自己的意志而受惩处。因为法律所规定的惩罚是对臣民的惩罚,而不是对这种曾经以自己的行为充当臣民又明知故犯地叛变、否认主权的敌人的惩罚。
标注 – 第 248 页(位置 #3792-3795)
他们认为要使国家富裕,只要象他们那样把政府的形式变一下就行了。因为人类天性的素质就是见异思迁的。如果再与那些因为这样做而致富的国家为邻,激使他们这样做,他们就几乎不可能不赞成强劝他们改变的人了。一开始他们是欢喜的,但当骚乱继续下去时又会使他们感到忧伤;就象血气太燥的人发了痒以后自己用指甲抓,一直要抓到受不住痛的时候为止一样。
标注 – 第 255 页(位置 #3897-3899)
如果人们不懂得的话,他们就不可能懂得主权者所制定的任何法律权利。至于惩罚,他们就会完全把它当成一种敌对行为;当他们认为自己具有足够的力量时,就会力图以敌对行为来规避这种敌对行为。
标注 – 第 256 页(位置 #3925-3930)
应当教导人民不要爱好自己在邻邦中所见到的任何政府形式更甚于自己的政府形式。同时也不要因为看到统治形式和自己不同的国家目前繁荣昌盛,因而见异思迁。因为在贵族或民主议会统治下的人民的繁荣,并不是来自贵族政体或民主政体,而是来自臣民的服从与协调。君主国家中人民之所以繁荣昌盛也并不是因为只有一个人有权统治他们,而是由于他们服从这一个人。 任何一种国家,人民要是不服从,因而不协调的话,他们非但不能繁荣,而且不久就会解体。不服从而光要改革国家的人将会发现他们这样一来就把国家毁了。
标注 – 第 261 页(位置 #3996-3999)
贵者的尊荣地位之所以有价值,就在于他们能施济贱者,否则就一无价值了。他们所作的暴行、压迫和伤害并不能因为他们地位尊贵而得到宽宥,反倒是要因此而加重罪行,因为他们最没有必要犯下这些行为。偏袒贵者将会以如下的方式造成后果:豁色将滋生骄横、骄横又滋生仇恨、仇恨则使人不顾国家的毁灭,力图推翻一切压迫人和侮辱人的贵族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