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 笔记

标注 – 第 4 页(位置 #49-52)
倘若他们企图打破束缚,那就反而会更远地离开自由;因为他们常常会把与自由相对立的那种放荡不羁当作自由,结果他们的革命,差不多总是使他们落到只有加重他们的桎梏的那些煽惑家们的手里。
标注 – 第 9 页(位置 #138-147)
我的父亲在全国公民中并不是一个杰出的人物,他只不过和一般人一样。但是,就象他那样的为人,随便在什么地方,大家都喜欢接近他,并且和他结交,即使那些最高尚的人士和他来往也会得到益处。这不是我应该说的,同时,邀天之幸,也无须我对你们说,象具有他那样品质的人们,应当受到你们何等的尊重。他们在所受的教育方面,在自然的权利方面,以及由于他们的出身而具有的权利方面,同你们都是平等的;只是由于他们的意愿,由于对你们的功绩所应有的并已表示出的敬爱,他们才居于你们之下;但是,他们这样敬爱你们,你们对他们当然也会有一种感激的心情。我很高兴地了解到:你们对待他们,是以何等谦恭和蔼的态度缓和了法律执行者应有的严峻;对于他们所应向你们表示的服从和尊敬,你们是以何等重视和关怀来回报他们。你们这种十分公正而明智的行为,足以使人渐渐忘却那些应该忘记而永远不再发生的不幸事件;正因为你们的行为如此置明合理,所以这个公正的、慷慨的民族以履行自己的义务为快乐,很自然地乐于尊敬你们,而最热心维护自己的权利的人,也就是最能尊重你们的权利的人。
标注 – 第 12 页(位置 #177-180)
让轻浮的青年到别处去追求无限度的欢乐和长远的懊悔吧!让所谓有高尚趣味的人到别处去叹赏宏伟的府第、华美的车辆、高贵的陈设、富丽堂皇的排场以及一切骄奢淫佚的享受吧!在日内瓦只有平凡的人,但是,能见到这些平凡的人,这件事本身就具有莫大的价值;急于想看到日内瓦公民的人们,和那些羡慕其余一切事物的人们相比,是毫无逊色的。
标注 – 第 16 页(位置 #245-249)
人类在社会的环境中,由于继续发生的千百种原因;由于获得了无数的知识和谬见;由于身体组织上所发生的变化;由于情欲的不断激荡等等,它的灵魂已经变了质,甚至可以说灵魂的样子,早已改变到几乎不可认识的程度。我们现在再也看不到一个始终依照确定不移的本性而行动的人;再也看不到他的创造者曾经赋予他的那种崇高而庄严的淳朴,而所看到的只是自以为合理的情欲与处于错乱状态中的智慧的畸形对立。
标注 – 第 21 页(位置 #315-316)
我所以不应当伤害我的同类,这似乎并不是因为他是一个有理性的生物,而是因为他是一个有感觉的生物。
标注 – 第 26 页(位置 #398-400)
在事物的演进中,在什么样的一个时机权利代替了暴力,自然服从了法律;是要说明到底由于什么样的一系列的奇迹,才使强者能够决意为弱者服务,人民能够决意牺牲实际幸福,来换取一种空想的安宁。
标注 – 第 26 页(位置 #398-400)
那么这篇论文里所要论述的究竟是什么呢?是要指出在事物的演进中,在什么样的一个时机权利代替了暴力,自然服从了法律;是要说明到底由于什么样的一系列的奇迹,才使强者能够决意为弱者服务,人民能够决意牺牲实际幸福,来换取一种空想的安宁。
标注 – 第 27 页(位置 #405-407)
所有这些人不断地在请人类的需要、贪婪、压迫、欲望和骄傲的时候,其实是把从社会里得来的一些观念,搬到自然状态上去了;他们论述的是野蛮人,而描绘的却是文明人。
标注 – 第 32 页(位置 #484-485)
在我们的社会里,国家使幼儿成为父母的负担,因而在幼儿未出生以前,就不分优劣地把他们置之于死地了。
标注 – 第 35 页(位置 #532-537)
一些人的过度闲逸,另一些人的过度劳累;食欲和性欲的易于激起和易于得到满足;富人们过于考究的食品,供给他们增加热量的养分,同时却使他们受到消化不良的苦痛;穷人们的食物不但粗劣,甚至时常缺乏这种食物,以致一有机会他们便不免贪食,因而加重肠胃的负担;彻夜不眠以及种种的过度;各种情欲的放纵,体力的疲劳和精神的涸竭;在种种情况下人们所感受到的无数烦恼和痛苦,使他们的心灵得不到片刻安宁。这一切都是不幸的凭证,足以证明人类的不幸大部分都是人类自己造成的,同时也证明,如果我们能够始终保持自然给我们安排的简朴、单纯、孤独的生活方式,我们几乎能够完全免去这些不幸。
标注 – 第 42 页(位置 #635-637)
北方的民族一般说来比南方的民族较为智巧,因为他们非如此不能生活下去。好象自然愿意这样调整事物以使它们趋于平等,在它拒绝把富绕给与土地的地方,便把富饶赐给了精神。
标注 – 第 53 页(位置 #807-808)
他把满足无数欲望的需要,不适当地掺入野蛮人对自我保存的关心中,其实这些欲望乃是社会的产物,正因为有这些欲望才使法律成为必要的。
标注 – 第 54 页(位置 #814-818)
野蛮人所以不是恶的,正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善。因为阻止他们作恶的,不是智慧的发展,也不是法律的约束,而是情感的平静和对邪恶的无知:“这些人因对邪恶的无知而得到的好处比那些人因对美德的认识而得到的好处还要大些”。
标注 – 第 57 页(位置 #870-874)
原始人的情欲是那样的不强烈,同时又受到怜悯心如此有益的约束,所以与其说原始人是邪恶的,勿宁说他们是粗野的;与其说他们有意加害于人,不如说他们更注意防范可能遭到的侵害,因此在原始人之间不易发生十分危险的争执。因为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种类的交往,所以他们不知道什么叫作虚荣、尊崇、重视和轻蔑;他们丝毫没有“你的”和“我的”这种概念;也没有任何真正的公正观念;他们把可能遭受的暴行视为是一种易于弥补的损害,而不认为是一种应予惩罚的侮辱。
标注 – 第 58 页(位置 #885-893)
这种情感建立在才德和美丽等一类的观念和种种的比较上;野蛮人不会有那些观念,也决不会作那些比较,所以这种情感对野蛮人来说几乎是不存在的。因为在野蛮人的思想里,不会构成匀称与调和等等抽象观念,所以在他的心里也不会有什么赞赏和爱慕的情感;这些情感尽管人们不自觉察,总是从这些观念的运用中产生出来的。野蛮人仅只听从天然气质的支配,而并不听从他尚未能获得的爱好的支配;任何女人,对他说来,都是同样合适的。
标注 – 第 63 页(位置 #956-957)
不平等在自然状态中几乎是人们感觉不到的,它的影响也几乎是等于零的。
标注 – 第 78 页(位置 #1191-1199)
由于人和其他动物以及人与人之间一再接触的结果,在人的心灵中自然会产生对于某些关系的知觉。这些关系,我们用大、小、强、弱、快、慢、勇敢、怯懦等字以及其他于必要时通过几乎无意识的对比而产生的类似观念来表示。这些关系,终于会使人产生了某种思考,或者可以说某种机械的谨慎,这种谨慎会指示他为保障自身的安全而采取最必要的手段。 从这种发展中所产生的新的知识,使人增加了他比别种动物的优越性,而且也使人认识了这种优越性。人试行对野兽设置陷阱,用千百种方法去诱骗它们。虽然有许多动物在战斗中力量比人大,奔跑得比人快,可是慢慢地,对那些能供人使用的动物,人变成了它们的主人;对那些对人有害的动物,人变成了它们的降灾者。这样,人第一次对自己作了一番观察以后,便产生了最初的自尊的感觉。这样,在他还不大会分别等级的时候,在他想把自己那一类看作第一等的时候,他老早就准备把他个人列为同类中的第一等了。
标注 – 第 81 页(位置 #1233-1240)
人类情感最初的发展,乃是一种新的情况的结果,这种新的情况把丈夫、妻子、父母、子女结合在一个共同住所里。共同生活的习惯,使人产生了人类所有情感中最温柔的情感:夫妇的爱和父母的爱,每个家庭变成一个结合得更好的小社会,因为相互依恋和自由是联系这一小社会的唯一的纽带。于是,在男女两性的生活方式之间产生了最初的差别,在此以前,男女两性本来是只有一种生活方式的。从此,妇女便经常家居,并习惯于看守小屋和孩子;男人则出去寻找共同的生活资料。由于得到了一种比较舒适的生活,两性都开始失去一部分强悍性和气力。虽然;每个人单独战胜野兽的力量不如以前,但在另一方面,他们却比以前更便于集合起来共同抵御野兽了。
标注 – 第 83 页(位置 #1266-1271)
人们习惯于聚集在小屋前面或大树周围,歌唱与舞蹈——爱情和闲暇的真实产物——变成了悠闲的、成群的男女们的娱乐,甚至成为他们的日常生活事项。每个人都开始注意别人,也愿意别人注意自己。于是公众的重视具有了一种价值。最善于歌舞的人、最美的人、最有力的人、最灵巧的人或最有口才的人,变成了最受尊重的人。这就是走向不平等的第一步;同时也是走向邪恶的第一步。从这些最初的爱好中,一方面产生了虚荣和轻蔑,另一方面也产生了羞惭和羡慕。这些新因素所引起的紊乱,终于产生了对幸福和天真生活的不幸的后果。
标注 – 第 83 页(位置 #1271-1276)
人们一开始相互品评,尊重的观念一在他们心灵中形成,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有被尊重的权利,而且一个人不为人尊重而不感到任何不便,已成为不可能的了。由此便产生了最初的礼让的义务,甚至在野蛮人之间也是如此。从此,一切有意的侵害都变成了凌辱,因为,除了由于损害所产生的损失之外,受害者还认为那是对他的人格的轻视,而这种轻视往往比损失本身还更难忍受。这样,由于每一个人对他所受到的轻视怎样予以惩罚,是按照他对自己的尊重程度来决定的,所以,报复就变成了可怕的事情,人也就变成了好杀而残忍的动物。
标注 – 第 85 页(位置 #1297-1306)
当人们满足于自己的粗陋的小屋的时候;当人们还局限于用荆刺和鱼骨缝制兽皮衣服、用羽毛和贝壳来装饰自己、把身体涂上各种颜色、把弓箭制造得更为精良和美观、用石斧作渔船或某些粗糙的乐器的时候;总之,当他们仅从事于一个人能单独操作的工作和不需要许多人协助的手艺的时候,他们都还过着本性所许可的自由、健康、善良而幸福的生活,并且在他们之间继续享受着无拘无束自由交往的快乐。但是,自从一个人需要另一个人的帮助的时候起;自从人们觉察到一个人据有两个人食粮的好处的时候起;平等就消失了、私有制就出现了、劳动就成为必要的了、广大的森林就变成了须用人的血汗来灌溉的欣欣向荣的田野;不久便看到奴役和贫困伴随着农作物在田野中萌芽和滋长。
标注 – 第 89 页(位置 #1364-1372)
于是他必须不断地设法使他们关心他的命运,并使他们在实际上或在表面上感到为他的利益服务,便可以获得他们自己的利益。这样,就使得他对一部分人变得奸诈和虚伪;对另一部分人变得专横和冷酷,并且,当他不能使一些人畏惧自己,或者当他认为服侍另一些人对他没有什么好处的时候,他便不得不欺骗他所需要的一切人。最后,永无止境的野心,与其说是出于真正需要,勿宁说是为了使自己高人一等的聚积财富的热狂,使所有的人都产生一种损害他人的阴险意图和一种隐蔽的嫉妒心。这种嫉妒心是特别阴险的,因为它为了便于达到目的,往往戴着伪善的面具。总而言之,一方面是竞争和倾轧,另一方面是利害冲突,人人都时时隐藏着损人利己之心。这一切灾祸,都是私有财产的第一个后果,同时也是新产生的不平等的必然产物。
标注 – 第 90 页(位置 #1376-1379)
从此,由于富人和穷人彼此间各种不同的性格,开始产生了统治和奴役或者暴力和掠夺。在富人方面,他们一认识了统治的快乐,便立即鄙弃一切其他的快乐。并且,因为他们可以利用旧奴隶来制服新奴隶,所以他们只想征服和奴役他们的邻人。他们好象饿狼一样,尝过一次人肉以后,便厌弃一切别的食物,而只想吃人了。
标注 – 第 91 页(位置 #1383-1387)
在最强者的权利和先占者的权利之间发生了无穷尽的冲突,这种冲突只能以战斗和残杀而终结(十七)。新产生的社会让位于最可怕的战争状态:堕落而悲惨的人类,再也不能从已踏上的道路折回,再也不能抛弃已经获得的那些不幸的获得物,同时他们努力以赴的只不过是滥用使自己获得荣誉的种种能力,从而为自己招致恶果,并终于使自己走到了毁灭的边缘。
标注 – 第 92 页(位置 #1405-1416)
富人向他的邻人们述说一种可怕的情势:如果所有的人彼此都武装起来相对抗,就会使某些人的富有和另一些人的贫穷,都变成了沉重的负担,无论是在贫穷或在富有之中,任何人都得不到安宁。在述说了这种情势之后,富人就很容易地造出一些动听的理由,诱导他们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他向他们说:“咱们联合起来吧,好保障弱者不受压迫,约束有野心的人,保证每个人都能占有属于他自己的东西。因此,我们要创立一种不偏袒任何人的、人人都须遵守的维护公正与和平的规则。这种规则使强者和弱者同样尽相互间的义务,以便在某种程度上,补偿命运的不齐。总之,不要用我们的力量来和我们自己作对,而要把我们的力量集结成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力,这个权力根据明智的法律来治理我们,以保卫所有这一团体中的成员,防御共同的敌人,使我们生活在永久的和睦之中。” 其实,无须说这么多话就足以诱惑那些容易受骗的粗野的人了,何况他们之间,有很多纠纷需要解决,不能没有评断是非的人;他们又有过大的贪婪和野心,也不能长期没有主人。于是大家都前去迎接他们的枷锁,相信它可以保障他们的自由。因为人们有足够的理智来觉察一种政治制度的好处,却没有足够的经验来预见政治制度的危险。
标注 – 第 93 页(位置 #1419-1422)
社会和法律就是这样或者应当是这样起源的。它们给弱者以新的桎梏,给富者以新的力量(十八);它们永远消灭了天赋的自由,使自由再也不能恢复;它们把保障私有财产和承认不平等的法律永远确定下未,把巧取豪夺变成不可取消的权利;从此以后,便为少数野心家的利益,驱使整个人类忍受劳苦、奴役和贫困。
标注 – 第 95 页(位置 #1448-1455)
强和弱这两个字的意义是暧昧不明的,在所有权或先占者的权利的设定与政治统治的建立之间的过渡时期,这两个字的意义倒不如用贫和富两个字来表达更为恰当。因为,实际上,在有法律以前,一个人要想使他的同类服从,除了袭击他们的财产,或者把自己的财产分给他们一部分以外,是没有任何其他方法的。因为穷人除了他们的自由而外,没有什么可以失掉的东西,除非他们完全丧失了理智,绝不会毫无代价地自愿抛弃他们所仅存的唯一所有物。相反地,可以说富人对自己财产的每一部分都是敏感的,要使富人受损害,那是极其容易的事;因此,富人对于自己的财产必须采取一些安全的措施;总之,我们认为一种制度,与其说是对他有害的人所发明的,不如说是对他有利的人所发明的,这才是比较合理的。
笔记 – 第 95 页(位置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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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 – 第 96 页(位置 #1470-1480)
我们所以拥戴一个国王,为的是他能保证我们不作任何主人的奴隶。
标注 – 第 97 页(位置 #1487-1488)
文明人毫无怨声地带着他的枷锁,野蛮人则决不肯向枷锁低头,而且,他宁愿在风暴中享自由,不愿在安宁中受奴役;
标注 – 第 100 页(位置 #1529-1530)
任何人不能出卖自己的自由,竟使自己受专制权力的任意支配。他接着说道:因为出卖自由就等于出卖自己的生命,而任何人都不是自己生命的主人。
标注 – 第 101 页(位置 #1538-1541)
一个人抛弃了自由,便贬低了自己的存在,抛弃了生命,便完全消灭了自己的存在。因为任何物质财富都不能抵偿这两种东西,所以无论以任何代价抛弃生命和自由,都是既违反自然同时也违反理性的。
标注 – 第 104 页(位置 #1592-1596)
人民已经习惯于依附、安宁、和生活的安乐,再也不能摆脱身上的枷锁;为了确保自己的安宁,他们甘愿让人加重对自己的奴役。这样,已经成为世袭的首领们,就逐渐习惯于把官爵看作自己的家产,把自己看作是国家的所有主,而起初他们只不过是国家的官史。这样,他们也就习惯于把他们的同胞叫作奴隶,把这些奴隶当牲畜一样算在他们的财产的数目之内,而自称是与神齐等的王中之王。
标注 – 第 105 页(位置 #1597-1600)
法律和私有财产权的设定是不平等的第一阶段;官职的设置是第二阶段;而第三阶段,也就是最末一个阶段,是合法的权力变成专制的权力。因此,富人和穷人的状态是为第一个时期所认可的;强者和弱者的状态是为第二个时期所认可的;主人和奴隶的状态是为第三个时期所认可的。这后一状态乃是不平等的顶点,也是其他各个阶段所终于要达到的阶段,直到新的变革使政府完全瓦解,或者使它再接近于合法的制度为止。
标注 – 第 108 页(位置 #1651-1653)
我们可以看到:凡是足以离间已经结合起来的人们,从而削弱他们的力量的那种事件;凡是足以给社会一种和睦的假象,而实际上是在散布分裂种籽的那种事件;凡是足以使各等级的人们因权利、利益的矛盾而相互猜疑和憎恨,因而有利于制服一切人并加强统治者的权力的那种事件,首领们无不在那里蓄意加以制造或煽动的。
标注 – 第 111 页(位置 #1696-1699)
野蛮人和社会的人所以有这一切差别,其真正的原因就是:野蛮人过着他自己的生活,而社会的人则终日惶惶,只知道生活在他人的意见之中,也可以说,他们对自己生存的意义的看法都是从别人的判断中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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