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的屈从地位
约翰·斯图尔特·密尔
32个笔记
CHAPTER I 第一章
一制度的兴起仅仅是由于在人类社会最早的黎明时期,每位女性(由于男性赋予她的价值,再加上她在体力上不如男性)都处在某个男性的奴役之下。法律和政治制度总是始于承认个体间已存在的关系。他们把活生生的实际情况变成了法律的权利,给予它社会认可,旨在用公共、有组织的手段,而非混乱、不法的体力冲突来确认和保护这些权利。
这种基于体力的社会关系,会不可避免地,经过一代一代基于平等公正的制度留存下来,这对他们的法律与习俗的一般特点来讲几乎是唯一的例外;但只要它不公开自己的起源,只要其真实特点还未在讨论中被揭示出来,人们就不会感到它与现代文明不一致,也不会感到希腊人的家庭奴役制度与将自己视为自由民族的观念不一致。
庄稼汉行使的,或将要行使的这份权力,同最高等贵族的是完全平等的。在这种情况下,对权力的渴望是最强烈的:因为任何渴望权力的人,都最渴望把这种权力凌驾于其最亲近、与其共度一生、并与其有最多共同关心的事情的人之上;凌驾于任何不服从其权威,可能时常干扰其个人喜好的人之上。
每个从属者都生活在主人的眼皮底下,而且可以说,几乎都处于其控制中——某个女性跟她的男性支配者的关系比跟她的女性同伴更亲密;她们没有联合起来反对他的手段,没有哪怕是局部征服他的力量;另一方面,她们却有要讨好并避免得罪他的最强烈的动机。
那些处在具有古老起源的权力之下的人,从来不会从抱怨这种权力本身开始寻求自由,而只是从其压迫行为开始,这是一个自然政治法则。
所有男性(最残酷的除外)都想让跟他们最亲近的女性成为心甘情愿而非强迫的奴隶;成为最宠爱的奴隶,而不仅仅是奴隶。因此他们采取一切手段来奴役她们的心灵。所有其他奴隶主为了让奴隶一直顺从他们,靠的都是畏惧;要么是对他们本人的畏惧,要么是宗教畏惧。而女性的主人不仅仅想要简单的顺从,因此他们动用教育的全部力量以达到其目的。所有女性在童年时期就被灌输了这样的信念:她们的理想性格跟男性的截然相反;她们没有自我意志,不是通过自制约束自己,而是顺从,并屈从于别人的控制。为他人而活、完全没有自我、除了与自己喜欢的人相处外没有其他生活,所有的道德都告诉她们这是她们的职责,所有的公认的多愁善感告诉她们这是她们的天性;所谓她们的感情指仅允许她们对特定的人动感情——对与她们结合的男性,或者对孩子动感情。
现代世界的特点——主要将现代制度、现代社会观念以及现代生活本身与久远年代的那些区分开来的区别——是什么呢?那就是,人不再生来就具有其生活地位,并被牢牢束缚在那里,而是可以自由运用其才能和有利时机来创造他们最渴望拥有的命运。
任何对选择范围的限制都会使社会失去某些由胜任者来为之服务的机会,却从来无法防止不称职的人为这个社会服务。
很少有男性会对自己家里女性的性格有一定的了解。
个人可以从他对一般女性的意见中推断出一个男性的妻子是什么样子的,这几乎是很可笑的。
除了在既亲密、又平等的人之间外,几乎从来不存在双方对彼此彻底的了解。那么,当一个人不仅处在另一个人的权威之下,而且被不断地灌输这样的观点,即她的职责就是认定其他一切都要服从于他的舒适和享受,而且不能让他看到或感觉到有使他不快的东西时,所有这些又必定是多么真实啊!所有这些困难都妨碍男性彻底了解这一个即使一般说来他有足够机会去了解的女人。
男性对女性的了解,即使只是关于她们的过去和现在,而不提及她们将来的样子,也是既不完全也很肤浅的,除非女性自己说出她们要说的一切,否则情况会一直这样下去。
禁止女性做她们天性不能做的事情,是多余的。而对她们能做,但做得没有其竞争者——男性——好的事情,竞争就足以把她们排除在外;没有人要求对女性有利的保护性义务和奖励,而只是要求取消目前对男性有利的奖励和保护性义务。
社会需要女性结婚、生子。但除非被迫,否则她们不会这么做。因此必须强迫她们。
CHAPTER II 第二章
奴隶(在基督教国家)有一项公认的权利,并被认为是道德上的责任,即拒绝其主人过分的亲密行为。妻子则不然:无论她多么不幸地跟残忍的暴君拴在了一起——尽管她可能知道他恨她,尽管折磨她可能是他每天的享受,尽管她可能感到自己厌恶他——他都可以违反她的意愿,强迫她做人类最堕落的事情,成为他发泄兽欲的工具。
一般社会感很强的人,与妻儿之间感情和义务上的纽带也会很强,对其他社会纽带不敏感的人也是这样;然而对这种纽带也有各种级别的敏感性和不敏感性,正如人有各种级别的善良和邪恶一样,最低级的是那些不受任何纽带约束的人,社会除了通过最后手段,即法律惩罚外无法再采取其他行动。在这一下行趋势中,每一级上的男人都拥有做丈夫的一切合法权利。最卑鄙的罪犯也有某个可怜的女性跟他结合,除了不能杀她外,他对她可以施行任何暴行,而且,如果他稍加谨慎,就不会有受到法律惩罚的危险。
没有什么东西像自我崇拜一样是男人如此轻而易举就学会的:所有特权人士及特权阶层都有自我崇拜。我们越是下到人性的底层,自我崇拜就越强烈;拥有最强烈的自我崇拜的是那些除了不幸的妻子和孩子,就不会,也永远不指望能被提升到任何人之上的人。
一个人越不适合拥有权力,越不可能得到允许对任何人在自愿的情况下实施权力,就越沾沾自喜于法律赋予他的权力,要求其合法权利达到习惯(像他那种人的习惯)所能容忍的程度,并仅为增强其拥有权力的愉悦感而乐于实施该权力。
CHAPTER III 第三章
当禁止女性做什么事时,它必须说成、并且愿意相信,是她们自己能力不足,而当她们渴望去做这件事时,她们就背离了真正的成功和幸福之路。然而,为了使这一理由听起来合理(我说的不是“正当”),力主该理由的人必须准备好在现有经验面前,比任何冒险去阐述该理由的人讲得更极端。
允许女性做的事情正是她们特别有能力去做的,因为通过给予她们的有限机会,她们的政治才能已开辟了道路并引人注目;而在明显向她们自由开放的特别行业中,她们却未取得引人注目的成就。
女性必定比男性更有能力担任统治者及首席部长的职位,因为首相的主要任务并非亲自管理,而是寻找最合适的人选去管理各个公共事务部门。对人物更敏锐的洞察力是人们公认的女性优于男性的一点,当女性在其他方面的条件与男性平分秋色时,这一点使她们比男性更适合选拔人才。而对任何统治者而言,选拔人才几乎是最重要的任务。
接受过很多教育的男性容易缺少对现实的敏感,看不到他们处理的事件的真相,只看到别人教他们要去期待的东西。有能力的女性很少如此。“直觉”能力赋予她们这一优点。具有同等经验与一般能力的女性,对出现在眼前的事物,看到的通常比男性要多得多。这种对现实的敏感,是实践能力(有别于理论)所依赖的主要品质。发现一般原则属于推理能力,洞悉和区别在什么情况下它们可用或不可用则构成实践能力,在这方面,现在的女性具有特殊的资质。
为什么在对男女都开放的工作中,女性仍然落后于男性。有一点是几乎没有女性有时间去从事这些工作。
在广阔的艺术和思想领域,只要达到一定的熟练程度,就能以此谋生。但若想做出青史留名的伟大作品,还需精益求精。要达到第一种程度,以此为职业的所有人都有足够的动力;而后者,如果在生命中的某一阶段没有对出名的强烈渴望,几乎是不可能达到的。通常情况下,即便那些天赋异禀的人,要在已经有很多由最高天才创造的优异成果的领域取得卓越的成就,也绝对需要足够的激励来忍受这漫长而枯燥的工作。而女性,无论由于自然原因还是社会原因,都很少追名逐利。她们的志向通常都局限在较为狭窄的领域。她们追求的是对周边人产生影响。她们渴望得到所见之人的爱戴、爱慕和钦佩:在知识、艺术以及才艺方面的精通足以使她们达到目的,而这几乎总能使她们知足了。
男性热爱追求名声,因为他们接受的教育及社会观念就是如此:为名誉而“鄙视娱乐,辛苦工作”,即使被人称为“最后的弱点”,仍被认为是“贵族精神”的一部分;而且,他们还被名声所带来的权利刺激着,因为名声能够满足各种目标,包括获得女性的芳心。而对于女性自身,所有这些目标都不对她们开放,而且仅仅渴望名声本身都被认为是出格的、不守本分的行为。而且,当社会规定女性的全部职责都应集中在给周围人留下好印象,且其安逸生活也应依赖这些人时,那么女性怎么能不把兴趣放在这些事情上呢?女性同男性一样,天生都渴望他人的关注,但社会的规定使得女性只能通过其丈夫或其男性亲属才能获得公众的关注;与此同时,她个人的出色表现,或以男性附属品的任一形式出现,都无法得到人们的关注了。
大家公认女性的道德优于男性,而这空洞的恭维话,必定会让那些高尚的女性露出一丝无奈的苦笑,因为道德高尚的应该服从道德低下的(这是生活中唯一的情况),这既是不成文的规定,又被认为是顺理成章的。
如女性未经丈夫许可而参加任何运动,她便成为殉道者,甚至无法成为“使徒”,因其丈夫可合法地终止其使徒身份。我们不能期待女性投身于妇女解放运动,直到有数量众多的男性准备好投身这一事业为止。
CHAPTER IV 第四章
人类所有的自私自利、自我崇拜以及毫无公正可言的自我偏爱都根源于现行的男女关系制度,并从中汲取最主要的营养。假如男孩子从小到大的成长过程中一直持这样的信念,即即使自己没有任何优点或做出努力,即使他可能是最轻浮空虚或者最无知迟钝的人,但只因自己生为男儿身,他就依法处于比半数人类优越的地位,即使这半数人类很可能包括连他自己都无时无刻不觉得比自己优越得多的人。但即使他全部的行为都习惯听从一位女性的指导,即使他是个傻瓜,女性也不会觉得自己在能力和判断力上能与男性平等;如果他不傻,他就会得寸进尺:他知道她比自己优秀,并相信即便如此,他也有权力对她发号施令,而女性则有义务去服从其命令。想想看,这对他意味着什么?这一课对他的性格会有什么影响?甚至有教养的男性通常也未意识到这一观念有多深刻地渗透进了绝大部分男性的思想中。因为在能正确感知且教养良好的人群中,这种不平等被尽量隐藏起来;最重要的是,不让孩子看见。他们要求男孩对母亲像对父亲一样服从,不允许他对姐妹们颐指气使,也不习惯看见别人对他们指手画脚,相反,他们指挥别人就够了;对侠义精神的奖赏被突显出来,而需要她们作出的劳役则被隐蔽起来。因此,上层阶级教养良好的年轻人早年通常能避免这一状况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只是在成年之后,当他们进入真实存在的现实中时,才会经历这些。这些人很少会意识到,当一个男孩子接受不同的教养方式长大,他与生俱来比女孩优越的想法会多么早地进入他的思想;这种优越感如何随着男孩的成长和力量的增强而日益强烈;它又怎么在孩子之间相互流传;年轻人从多么早就开始认为自己比母亲优越,对她可能只需要忍耐,而不是真正的尊敬;而对有幸被他接受成为终身伴侣的女性,他所感到的优越感是多么崇高、多么不可一世。
双方都受过教育并富有才华,个人见解与人生目标相同,他们之间关系平等、地位相近、优势互补,所以彼此崇拜,在双方的发展道路上,也都能相互指引——这样的婚姻毋庸赘述。对于能想象出此种婚姻的人,无此必要。而对于想象不出来的人,它就如同狂热者的梦一般。但我坚信,这种婚姻,也只有这种婚姻,才是理想的婚姻。
自由最匮乏的地方也是权力追逐最激烈、最肆无忌惮的地方。
除去大自然降到人类头上的不幸之外,不要再因为嫉妒和偏见而给彼此徒增邪恶。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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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用微信读书看书,手机上看书感觉比kindle更方便?这本书是第一次由男哲学家来写女性性别意识相关的书。密尔对婚姻的看法还是超过现在大部分人的,放到当时应该是很震撼的吧。即使他整个还是围绕正义,以及功利主义的对社会的好的角度来描述应该破除女性的不平等(在现在看其实有点内个)但我一点都没有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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